挥笔书屋

字:
关灯 护眼
挥笔书屋 > 有产业的人 > 第五章审判

第五章审判

詹姆士一种古怪的感觉:就象在街上叫唤自己失踪的小狗似的。这人失踪了,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毛骨悚然,在他的舒适感和安全感——他坐得很舒服——上面划了两下。虽则他说不出所以然,但是觉得很不好受。

这时他看看钟,两点三刻!再过一刻钟就完了。这小子哪儿去了?一直到边沁法官宣布判决的时候,詹姆士纷拢的心情方才平复下来。

那位饱学的法官,站在使他和一班比较平常的人隔绝的木台后面,身子向前伛着。电灯刚巧点在他的头上,灯光照上他的脸,把他雪白假发下面的脸烘上一层深橘黄色;宽大的罩袍看上去显得特别大;他的整个身材,由于法庭上光线相当黯淡,照耀得就象庄严神圣的神像似的。

他清一清嗓子,喝一点水,把一支鹅毛笔的笔尖在桌上按断了,然后两只骨瘦如柴的手抄在前面,开口了。

在詹姆士的眼睛里,边沁法官忽然变得特别大了,比詹姆士平日所能想象到的还要大得多。这是法律的尊严;然而在圆白光里,还可以发掘出一个在日常生活中,顶着华尔特-边沁爵士头衔走动的平平常常的福尔赛;如果一个和詹姆士那样实际性格差得很远的人,碰巧看不出这一点来,那还说得过去些。

边沁法官宣读下面的判词:

“本案的事实是无可争辩的。在本年五月十五日被告给原告去信,要求原告在原告房屋的内部装修上给予‘全权作主’,否则即解除合同关系。原告于五月十七日答复如下:‘现在根据你的要求,由你“全权作主”但要跟你说明在先,就是房子完全装修好,交割的时候,全部费用,包括你的酬金在内(这是我们谈好的),不能超过壹万贰千镑。’被告在五月十八日答复这封信:‘如果你以为我在屋内装修这种精细工作上会受到你钱数的约束,恐怕你想错了。’五月十九日原告去信如下:‘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信中说的数目你超出十镑二十镑甚至于五十镑的话,会在我们之间成为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你可以根据这封信的条件“全权作主”我并且希望你能勉力完成屋内的装修。’五月二十日被告简短答复说:‘行。’

“在完成上述装修时,被告拖欠和花费的款项使全部费用达到一万二千四百镑,此项费用已俱由原告付清。原告此次提起诉讼在于要求被告赔偿其超出一万二千零五十镑之外的三百五十镑;据原告声称,根据双方通信,全部费用以一万二千零五十镑为最高额,在此数目之外,被告即无权支付。

“目前须要本法官决定的问题是被告应否赔偿原告这笔款项。在本法官看来,是应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5页 / 共6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内容有问题?点击>>>邮件反馈
热门推荐
限定室友(1v2) 他的视线(西幻1v1) 全网黑后我在军旅综艺杀疯了 万国之国 今天美人师尊哭了吗 完蛋!被困在百合黄游出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