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爱玩嘛,其实我妈很疼我们,而且我们还有老爸啊。”
“伯父是做哪行的?”钟森感兴趣地问“好像听你提起过,是他一手照料你们几个长大。”
家杰欲言又止,有些烦恼地看了看天花板,不情愿地说:“是啊,他是作家,港大中文系毕业的,因为我妈妈是模特儿嘛,市场又在欧洲,所以没时间照料我们,我老爸只好当了作家,在家里写作的时候顺便照料我们。”
“啊?作家很了不起啊。”钟森本来只是句很普通的客套话去让家杰阵青阵白,然后很小声地说:“不过他不是什么大作家噢,老爸自己说,就是码字赚钱的。哎,他说啊,对不起当年给他上课的教授们呢,他既没有研究文学,也没有以文载道,而是追求销量和稿费。”
“那样也不错啊。”钟森以一个商人的本性评价“书写得好,才会有人追,对了,伯父的大作…”他忽然意识到什么,不敢说下去了,家杰哼了一声:“没你想得那么不堪啦,他是写恐怖小说的。”钟森笑了起来:“你知我在想什么了?”
被他一说,家杰有些发愣,再看见钟森和公司里那平静面孔的副总不同,露出促狭笑意的脸,不禁恼羞成怒:“我哪知道!不过老妈说了,雄兽都是种马,你一定在想什么不堪的东西。”
“哎哎哎,杰,你这样说等于是先帮我判了罪嘛,我哪有在想什么了。”钟森心情大好,直想逗逗他。家杰不理会他,看了看手表:“真快!又过了午夜了,既然没酒喝了,那就这样吧,明天见了。”
“嗯,好,明天见。我送你?”钟森很自然地问,家杰晃晃车钥匙,笑着说:“副总,再上一课,虽然女孩子无论多能干,还是希望有个男友跟前跟后地照顾,但是我,我是雌兽不假,可我不是女孩,别把我想得那么弱了,何况你也不想追我,何苦为了绅士精神浪费时间呢?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