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亲吻每一个人,告诉他我的感激!
最值得纪念的不仅是他大病初愈,还有他对我说了那么美妙的三个字!我一时间简直不敢相信!我怀疑自己的耳朵!但他真的说了──我爱你!他说他爱我呢!真的!真的!
想不到竟是他先对我说的!我已经不会用言语来表达我的高兴!每一个细胞都在歌唱!世界真太美好了,让我竟害怕起来──我这样的人有得到这么多幸福的权利吗?强占了弟弟的生命,拖累了家人的人是该要下地狱的吧?
好吧,我不在乎下地狱,但是,上帝啊,请再多给我一点时间!让我陪着他,爱他,也爱每一个人,赎我的罪!求你!”
孟朝晖自从那天之后便一改习惯,不再出现在黑巷,而是──每次店里打烊后,收拾好东西出来已是快4点半的光景,他像个影子站在后门的角落里等候。见我出来,就慢慢地走过来,带着微微的笑。
“下班了?”他总是要问这一句,像是我们接头的暗号。“嗯。”我也依暗号般点头应着,生怕有半点差错便会从不知名处飞出箭羽无数,死伤不值。
然后,我们并肩走,有时他说话,有时谁也不说,只是走。走过黑巷,走过他的车,走到我的住所楼下。
“好好休息。”他最后总要嘱咐。“嗯。”我再认真地点头。转身上去。我们这样相处,仿佛新近相识,从未有过过去。也绝口不提过去。原来我们也可以这样平和,掩盖住任何欲望的平和。
我从不问他,什么时候昆信改了上班的时间?否则每天在这样诡异的时段现身,他的白天何以为继?还是当老板的好处,任凭员工起早贪黑为公司打拼,自己却可以昼伏夜出只为对某人极尽殷勤?
无论怎样,都不会坚持太久。我买定了他输。哪怕一赔十。一个星期。两个星期。三个星期。一个月…时光流逝。没有什么时候比现在更难熬。他依然在凌晨出现,我却越来越无法无动于衷。
仿佛一开始便默许了他这个机会,结果好戏没看成,反倒陷入了看不下去的尴尬境地。跟着他便有了更多的机会。习惯是个可怕的东西。它会让你慢慢接纳一个从未想过要去接纳的人,然后,就这样成为理所当然的存在,然后,就是依恋。
依恋当然也是感情的一种。且,孟朝晖并不计较些微细节。他只是有时出神地凝视着我,直到我不自在地扭开头。他应该已经觉察了我的改变,只是种种历史原因让他一时不敢轻举妄动。
他当然清楚我的表现不能称之为爱情,只是突然失去温暖的身体在不由自主地寻找热源,不由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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