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芭拉沉吟片刻,点了点头。
好莱坞影片的收益模式和国内不太一样,国内电影的利润来源大头是票房收益,这一块能占到总收入的8、9成。
而好莱坞那边,票房收益大概只有4-5成。
电影上映结束,后续的音像发行收益大概占到2-4成,部分电影的音像发行收益甚至比票房更多。
除了院线和音像制品,电视点播、衍生开发、音乐原声带、飞机播映等等零零散散的渠道,能占到1-2成。
“然后,一亿美金的分成是15亿票房,ok?”
“ok。”
芭芭拉同样接受了这个条件,毕竟,这是‘对赌合同’,三部曲的票房超过15亿美刀,才需要支付。
票房收入不到,那就是空头支票。
到了?
那说明《时间游戏》的影响力足以比肩《指环王》,他们不介意多付一笔钱。
片刻后,改编费用的分成陆续敲定。
三部曲累计票房超过20亿美金,三部曲改编费用总计1.5亿美金。
15亿,1亿。
10亿,5000万。
10亿以下,统一2000万。
在当初签下的委托创作合同中,电影改编费用并不在‘共享收益’那一栏。
苏珊有的版权只是小说版税收入、衍生收益的49%。
所以。
这笔钱,全是沈良独享。
崽卖爷田心不疼!
什么独自开发,联合开发,沈良没工夫跟哥伦比亚勾心斗角,啃下几千万、上亿美金,还不够?
够了!
做人不要太贪心。
真咬狠了,人哥伦比亚能同意吗?
再者说,哥伦比亚全力开发《时间游戏》的ip,沈良还能在小说版税上面吃一波。
但。
谈判最后,沈良还是贪了一下。
“芭芭拉,我还有最后一个条件,只要答应,随时可以签约。”
“你说。”
“《时间游戏》的电影衍生收益我还要10%。”
“10%?”
芭芭拉断然道。
“沈,你太贪心了,这一块,最多最多只能给你5%。”
“ok。”
沈良提这个不过是有枣没枣打三竿的心态。
5%?
也不错了。
如果《时间游戏》系列能跟《饥饿游戏》一样成功,单单这一块的收益,每年少说也有几百万刀。
长期收益是几千万级别。
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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