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到了他。虽然是第一次,但是还好大哥有教过,还算顺利,效果应该也不坏才对。他的唇比想象中的还要柔软,湿润甜美,味道好好!可是他似乎既惊讶又生气。
惊讶我可以理解,可是为什么会生气呢?难道我的表现太糟了?迷迷糊糊睡着的时候,心里考虑的一直是这个问题。
今天早上,睁开眼睛才想起这是第一次外宿。他的睡脸太迷人了,趁他没醒的时候又偷亲一下,嘻!赶紧打电话回家,母亲问了两句,并没有责怪,只问了详细地址就允了。
他们总是这样,从不责罚我,却也从不知道我不喜欢这样。我的病并不是我的特权,好希望有人能真正把我当作健康人对待!就像他一样。
对了,他叫什么我还不知道呢。看样子他还要再睡一会,干脆我自己先找找看,然后用名字叫醒他,他一定喜欢这个惊喜的!
然后,也会喜欢我了吧?等等,还是要记一下,因为这个很有趣!我翻到了一张照片,是他小时侯的吧?旁边的女士应该是他母亲,和他像极了,也很漂亮!背面写着:非非6岁生日快乐!呵呵,他叫”
非非“呢!全名叫做…有了,在他钱夹里有身份证…曹非!他叫曹非!先去做早餐,再来叫醒他!呵呵,非非!”“fee,一杯‘margarita’!”又一张条递过来,我头也不抬,加快手中的动作。
将1/2龙舌兰酒、1/4白柑桂酒和1/4柠檬汁倒入摇杯中摇和均匀,然后另一只手在杯缘沾上细盐,再把摇匀的酒倒入杯中递出去。跟着下一杯。黑巷的生意总是很好,因此即便有三个分散在各区内的吧台,还是觉得忙不过来。
接近12点的时候,人流达到鼎沸,我连喘口气的机会都欠奉。“fee,两杯‘pinklady’,一杯‘bluecorlreef’…”“fee,给我一杯‘angelkiss’,要快!”“fee,…”
于婉如把我调到吧台果然是明知之举,见到的尽是同事不说,还可以忙到整个人抬不起头来,真正达到藏匿行踪的目的。
虽然有黑巷的规矩,但来玩的客人要是看到几个月内崛起的风云人物还是会忍不住拉过来问东问西闲话里短。当然这不能怪她们,要怪只能怪女人八卦的天性。于是在所有的规矩被破坏前,于婉如不得不用些手段让我成为本店的摇钱树而非累赘。
黑巷的吧台周围是不设座位的。虽然已经规定了所有的侍应生都可以成为客人看中的对象,但不包括酒保。所以有些客人会因为好奇我而来,结果却发现只能坐在远处观看。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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